据中国买卖赠给信息网,12月2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2024年12月24日签署的第3453/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风塔及风电拓荒部件作出反推销确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居品的大宗分娩商/出口商征收97%的反推销税;与此同期,裁定江苏振江新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Zhenjiang New Energy Equipment Co., Ltd.)推销幅度为0,决定不合该企业征收反推销税。风塔的越南税号为7308.20.11和7308.20.19,风力发电拓荒部件的越南税号为8502.31.10和8502.31.20。设施自公告签署之日起15日后奏效,灵验期为五年。
2023年9月25日体育游戏app平台,越南工贸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风电塔及风力发电拓荒部件运转反推销造访。